(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北京市:506 分(本省平行志愿综合分)
天津市:579.6分(本省平行志愿综合分)
河南省:836分(文科)、770分(理科),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
湖北省:726.4分(本省平行志愿综合分)
湖南省:762分(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
江苏省:561分(本省平行志愿综合分)
注:陆续更新中。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武汉大学不举行校考。
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