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1、招生章程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每年4月)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经高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2、此外,考生还可以从本省招办下发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或登录各高校的官方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