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帮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高职扩招的工作方案,参照《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和《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滇西招生兜底行动计划管理办法》,根据云南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圳高职院校招收云南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意见,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简章。
二、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深圳职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1113
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7098 号
邮政编码:518055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教学地点
(一)招生对象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 2021 年云南省普通高考的应、往届云南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21 年云南省普通高考的应、往届云南省户籍高中毕业生;
2.考生家庭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3.目前未被2021 年其他形式考试招生录取。
(三)教学地点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高职扩招的政策规定和部署,教学地点第一学年设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第二、三学年在校本部教学。各专业具体教学地点由深圳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兴趣及特长,在云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报考时应注意招生专业身体限制条件;
2.本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也不得转入深职院校本部。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材料工程技术、法律事务、金融科技应用、商务英语、现代物流管理 9 个专业试点招生,招生计划 600 人,详见附件。
五、录取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录取方式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云南省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六、体检要求
参加本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已参加普通高考体检。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方式
由深职院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建教学团队负责教学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颁发等由深职院负责,中职学校协办。
八、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深职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资格条件者,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学生与云南移交学生录取数据不一致、不符合招生条件、患有按规定不予录取的疾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通报云南省教育厅,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按深圳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具体住宿费依据各教学点标准执行。其中,昭通市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将按照深圳市对口帮扶昭通市的相关政策给予学杂费、住宿费等方面的特殊资助。其他州市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只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助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7098 号 邮政编码:518055;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 www.s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sz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