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
(1)入学通知书(报到凭证)。
(2)身份证。
(3)户口迁移证。
注意事项:
①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户口一旦迁往学校,在校期间一般不得迁回原籍。新生报到一周内不办理户口迁移的,视为户口不迁移,不再受理学校集体户口申报;
②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栏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④户籍信息清晰、完整,不得私自修改,必须加盖户口迁移章。
(4)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新生需要携带)。
(5)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必须由当地教育局(或乡镇、街道等)党组织开具,并由学生自带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党员的组织档案材料封装后,交给所录取的学院。
(6)团员证:并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材料;报到后统一交各学院团委转接团组织关系,并做好注册。
(7)照片: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0张,照片背面请写上专业、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