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需要说明理由并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请假,征得学校同意,但不得超过两周。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书面申请延期报到的学生,学校将其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新生请与定向地区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校报到。
本省学生档案请在报到时交学院(须密封并盖章),外省学生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学生档案室收,邮编:350122,电话:0591-22861516。
1.根据省公安厅〔2007〕563号文件精神,本省学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学生根据自己意愿可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户口迁移的,需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张、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籍贯至少要具体到市/县);并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高、血型、民族、联系电话。户口迁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
2.党团关系:省内学生党员的转入,在“党员e家”中操作,在系统中的“省内组织”需录入拟转入组织的具体支部名称(根据录取专业所在支部填写)。省外学生党员的转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去向写具体支部名称(根据录取专业所在支部填写),开学后持介绍信统一交给学院党委汇总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入学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随同本人档案由所在学校密封加盖公章后随身携带,于入学报到时,交各学院党委。入学前是团员的,应在“智慧团建”中操作,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的学院团委(福建中医药大学xx学院团委),并且将有关档案材料(含团员证),于入学报到时上交。注:省外团组织关系转入省内时,团员身份只需要4种方式的其中一项即可(团员证、团籍材料、介绍信、团省委发出的“提醒团员报到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