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省内党员需要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到我校相应学院党支部;省外党员需要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所到单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XX学院”,入学后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转入我校党员档案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接收其组织关系并回执。团组织关系迁至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入团志愿书、团证、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交至各学院团委)。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文件规定,黑龙江省内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黑龙江省外考生采取自愿原则。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其他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取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给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