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内容:核高基专项;集成电路装备专项;移动宽带通信专项;数控机床专项;油气开发专项;大型核电站专项;水体污染治理专项;转基因专项;新药创制专项;传染病防治专项;大飞机专项;高分专项;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专项。
教育部强调,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健全资格审核办法,完善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
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和核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省级招办要加强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监督,加大对专项计划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本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专项计划资格和当年高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