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复旦大 学在籍在册的本科学生。
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复旦 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民族学生奖学金和复旦大学本科台湾学生奖学金、复旦大学本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组成,此外复旦大学还将针 对获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奖助学金。
获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或专业奖学金者 可同时兼得其他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其他各项本科生奖学金(奖助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兼得奖学金的荣誉,但所获奖金不可兼得,学校将择高向获 奖者配发奖学金(或奖助学金)。
复旦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学生工作部(处)制定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实施细则。
复旦大学全体在校本科学生有下述任意情况者,不具备复旦大学本科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 德育综合考评不合格者;
(2) 当年度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处分者;
(4) 未通过当年度大学生身体素质测试者。(因病或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
因公出国、出境交流休学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的学生不得参评其休学期间所在年度的各类奖学金;休学不足一学期,且回国参加相关考试者,需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并经过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参评该年度各类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