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一)即日起至5月24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种。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浙江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考生(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cyscc.org),报名材料经专家组审核后可评定为优秀。
(三)5月27日前公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
(四)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优秀的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审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