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一、申请条件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③学习成绩较好;
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⑤诚实守信;
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