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本科批次在普通本科批次之前进行录取。天津市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
A阶段包括军队、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费师范生、小语种等特殊类专业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今年军队院校不再区分一类、二类专业招生,所有专业统一要求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579分)以上录取新生。此外、该阶段军队、公安、消防、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会组织面试、体测等,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关注院校的相关要求。6月29日我市将公布上述院校的面试范围和面试要求,请填报上述院校的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B阶段是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和天津科技大学5所市属院校在B阶段安排了部分招生计划,仅限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当年我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填报该阶段院校的考生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填报条件。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中午12时是天津市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志愿的时间。
填报提前本科批次的考生如要继续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在提前本科批次志愿提交截止时间后(6月28日中午12时),可继续进行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填报,于6月30日下午17时前提交即可。
考生如果填报提前本科批次并被录取,则不再参加后续普通本科批次的录取,但如果未被录取,则会正常进入普通本科(A阶段、B阶段)及后续批次的录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