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本科与艺术类本科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对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达到我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体育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综合分折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兼报非艺术类、体育类普通本科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高校录取,可参加除提前本科批次A、B阶段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