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规定要求,组织8个项目检查: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主要进行实验室检查、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等)、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项目。
身体基本条件:
1.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3.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特别提醒:激光手术时间在半年以下的不合格。有眼科手术史的考生,需携带盖有经治医院医疗公章的诊断证明和手术病历(复印件),于体检当日在体检现场上交至眼科体检医生。
4.色觉: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后不要进食,体检当天必须空腹,体检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建议考生在军检前三日内,保证饮食卫生,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