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务必于6月26日9时至28日中午12时,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须填在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
(2)确定面试分数范围。市高招办以考生报考的军队院校专业组志愿来确定其专业类别(指挥类、非指挥类;男生、女生),依照招生院校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的3至5倍划定面试分数范围。市考试院在“招考资讯网”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分数范围和面试要求;考生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参加政治考核。6月30日开始考生可从“招考资讯网”下载或到报名单位所在区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区人民武装部。
(4)参加军检。军检包括心理检测、结构化面试(简称面试)和体格检查,①7月1日、2日考生根据通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东局子1号)参加心理检测和面试。②7月3日、4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三医院(河北区黄纬路60号)参加体格检查,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考生面试合格后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5)录取。政治考核、军检工作结束后。市高招办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向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6)报到。军队院校实行供给制,考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有效证件和少部分个人物品报到即可。入学报到后,参加院校组织的政治复审和体格检查,合格的注册学籍。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且成绩达到天津市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志愿为国防事业服务;
4.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1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5.身体健康且通过天津警备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