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政治考核由省军区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1.考生自行向学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下载打印(需符合规定样式,双面打印),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2.县级人民武装部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相关要求,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程序标准,做好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收集《政治考核表》,上报辖区内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3.省军区负责在投档录取前将政治考核和军检结论反馈省教育考试院。
(三)时限要求。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27日公布军检名单前,政治考核结果均有效,个别特殊情况可延长至7月2日。超过最后时限政治考核结果无效,视为自动放弃军校报考资格。
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婚。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