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符合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符合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投档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同专业成绩、同为少数民族的,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认可各省级生源地的政策性加分。
部分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专业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的省(区)市,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及以上。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须在录取前参加云南省普通高校世居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合格,或参加藏文加试。本条上述专业外,不作加试要求。
除外语类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外(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也可为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只开设大学英语。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其中,舞蹈学专业普高招生体格检查身高男生不低于167厘米,女生不低于157厘米。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符合我校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规则录取。考生2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全国联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武术单招”等招生工作事宜按照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办法执行。
目前学费标准为每学年3400元、4000元、4500元、5000元、8500元、1万元不等;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400元、800元、1200元不等。各专业收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最终标准执行。
按国家和云南省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