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把全省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两种类别,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越高,越先被投档。
顺序志愿就是按“志愿+分数”的方式投档,在同一批次的录取中,省招生部门会把所有考生的档案,投到考生同一顺序志愿各自所报的院校进行录取,最后没有被录取的考生的档案,则退回到省招办。
平行志愿,指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均为并列志愿,其表述方式一般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多个志愿,如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录取前填报的平行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例如一个第一志愿院校,一个第二志愿院校,计算机投档时将相同院校志愿的考生分别排队,然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向对应的院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