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没有招够人数的情况下,才会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因此考生填报顺序志愿一定要选择好第一志愿填报的院校,尽量确保第一志愿填报的院校能够被录取。
而填报第二志愿时一定要选择往年录取了第二志愿的院校,也就是往年录取情况稍差的院校。
第一步,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按所报院校进行归队,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院校的考生归队在一起;
第二步,将所有填报院校的考生按成绩排序,然后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比例,划出院校的录取投档分数线(也可以按招生院校预先公布的招生办法,以小于1:1.2的投档比例,划出录取投档分数线);
第三步,将达到院校录取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投放给该院校;
第四步,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数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名单,将没有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该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院校未录满或尚有剩余计划,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按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