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以学校招办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参考综合素质档案,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科目为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考高中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学校考核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学校招办邮箱,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学校以面试考核成绩作为学校考核成绩。没有参与学校考核的考生不能进行强基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以加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加权成绩÷加权成绩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此处加权成绩为(三)中计算的加权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理科组依次比较高考成绩中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文科组依次比较高考成绩中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达到我校在该省所报专业组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含同分处理单科小分),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专业服从调剂将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