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 |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再选科目要求 |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物理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
生物科学 | 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物理 | 理工 | |
文科组 | 哲学 | 历史 | 不限 | 不限 | 文史 |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 历史 | 不限 | 不限 | 文史 |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养成、课程学习、名师引领、高质量国际交流、进阶式学术训练、本硕博衔接培养、学分制和学业支持系统等方面多措并举,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小班制教学和导师制。配置高质量的师资开展小班化教学,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阶段性考核和进出机制。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态、学术成果等进行全方位考察和全过程评估,未通过考核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在符合强基计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下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或相近专业,不再享受强基计划有关政策。空缺名额由表现优异的其他学生补入。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3、高质量国际交流。设立专项经费选派“强基计划”学生到知名高校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能力。
4、本硕博衔接培养。实施学分制和开放的选课制度,在第3-4学年,学生可以提早选修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校鼓励“强基计划”学生深造,经学生申请、学校考核通过者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校系统考虑本硕博不同阶段的学术训练,以进阶式学术训练推动“强基计划”学生接受系统的研究方法训练和基于真实问题的课题研究,坚定学术志趣。
“强基计划”学生可依据个人兴趣和志向申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5、过程性支撑。学校以“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和引领,带动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