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招生140人,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下旬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华中农业大学2021 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 ||||
学院 | 专业(类) | “3+3”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3+1+2”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生物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物理或化学 | 仅物理 | 化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信息学院 | 生物信息学 | 物理或化学 | 仅物理 | 化学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 物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工学院 | 农业工程类(含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 、物理 | 仅物理 | 化学 |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 物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园艺林学学院 | 园艺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学院 | 专业(类) | “3+3”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3+1+2”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茶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林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园林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风景园林 | 物理或历史或地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水产学院 | 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 | 、动物科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动物医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植物生产类(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应用生物科学)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智慧农业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仅物理 | 化学或生物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或化学或地理 | 仅物理 | 化学或地理 | |
文法学院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学院 | 专业(类) | “3+3”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3+1+2”高考模式选考科目要求 | |
首选科目要求 | 再选科目要求 | |||
法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广告学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土地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物理 | 仅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注: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份为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为辽宁、河北、重庆、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广东。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具体专业类中所包含专业以2021年计划来源系统公布专业为准。 |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底前,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需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