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晋语四》:“工商食官。”韦昭注:“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 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廪之。”在西周,王室和各诸侯国拥有各种手工业作坊,占有大量手工业者即“百工”,并设工官管理。作坊内设有监工,督促众工劳动;生产用料及食宿皆由官府提供,按工师设计的官方“图程”生产各种器物,“工有不当,必行其罪”。
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时期。农业是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土地制度是以井田制为主的奴隶主贵族国家所有制。井田制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到了西周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青铜工具逐渐增多。青铜器制造业也比商朝更加司母戊鼎发达。西周由于实行分封制,不但巩固地统治了原来商朝地区,而且发展成为一个比商朝疆域更加广大的奴隶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