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首先,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其次,质变必须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在事物的量变过程中,存在着两种相反的量变的彼此较量。两种相反力量的此消彼长不仅是质变的基础,而且决定着质变的性质和方向。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3、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路。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显现出阶段性。
质变(qualitative change)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事物运动的基本状态之一。同量变相对。又称突变。质变是在量变的基础上发生的,标志着量的渐进过程的中断。事物的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
当事物的内部矛盾斗争激化,使基本矛盾双方主次地位发生根本变化,原来处于被支配地位的非主要矛盾方面上升为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方面时,一事物就转化为另一不同质的事物。事物的质变瓦解了事物原有的质量统一体,破坏了事物的相对静止状态,突破了事物原有的度,从而呈现出显著的、迅速的和剧烈的变化。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质变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是造成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及其丰富个性的根据。
质变的过程中,事物处于显著变动状态,质变一般是明显的,突发的,非连续性的,因而也叫飞跃,渐进过程中的中断或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