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方法论要求
(1)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反对两个极端:急于求成和优柔寡断
1、主体变化程度不同
质变也叫突变。指事物从一种性质向另一种性质的显著变化。
量变是渐进的、缓慢的、不显著的变化。
2、主体性质不同
质变就是性质的改变,如果没有彻底的性质的改变
(应该说是大部分,绝大部分,至少一半以上的性质),就是量变,或者部分的质变。
量变就是性质没有改变,只是数量的积累。
3、主体呈现状态不同
量变:统一、相持、平衡、静止;质变:统一物的分解、平衡、静止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