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学校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报名,不得接受其他考生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的报名由户籍地的市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负责,一般应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服务大厅设立直属报名点。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信息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村“两委”干部等群体),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八)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数学英才班招生等,取得资格的非毕业年级考生,凭高校核发的准考手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只能报考给予资格的高校。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