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户籍应届考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业高中或中专学校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工学校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我省户籍往届考生
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3.随迁子女考生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学籍所在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由其工作单位出具,个体经营者出具营业执照,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及学籍档案、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4. 我省户籍同等学力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报名。同等学力证明须是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5. 港澳台考生。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6. 外国侨民考生。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其他材料同我省户籍应届、往届毕业生。此外,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 少年班考生。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1、高考报名需要考生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
2、高考报名需要预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往届生由居住地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应届生由高考报名需要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学籍专用章,区外学校就读考生需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
4、往届生高考报名需要需提供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表由社区、办事处、公安办证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