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中提到:“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
不好吧,如此生杀大权就落到一个人手里,这样好么?
为什么研究生毕业全部由导师决定?整个能否能够毕业的标准考察应该是制定一个标准,统一进行考核,切必须公开透明。
这建议是导师提的吧。
除非完善学生投诉、校内监管和导师选择制度,不然以后问题会更多。
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论用什么方式,都是好方式。
肯定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