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第二,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第四,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
据了解,70多年来,我国累计培养了1000多万博士、硕士,今年在学研究生将达300万人。目前,我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基本实现了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培养,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
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经历从大到强的转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国际上大国竞争日益激烈,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重要性更加凸显,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更为迫切。
目前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还有不到位的现象,有的学校还片面追求规模扩张,高质量、个性化培养不足;一些单位内部的质量管控不到位,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学位“注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