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校在湖南、河南、河北、贵州、山东五个省招收音乐类专业考生,在山东、湖南招收摄影摄像类考生。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安排
注:(1)音乐类专业为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时按音乐类进行专业考试,合格证不分解到具体专业。
(2)有统考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⑴实行网上报名的省份:按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
⑵实行现场报名的省份:
①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②缴纳报名费、考试费:200元;
③领取《扬州大学专业考试准考证》。
2.考试科目及形式
⑴现场考试:
音乐(舞蹈)类(满分300分),面试
①专业主修(200分)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②视唱(80分) 5套试题中抽选一套
③加试科目(20分) 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主修科目重复
⑵网络考试:
详见附件1《扬州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网络考试说明》。
3.考生自备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考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进行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贵州、河南两省考生校考成绩于4月15日前公布;山东、湖南两省考生校考成绩于5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s://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可申请复核成绩,但不复评考卷。
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将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不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校考合格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校考成绩及合格证信息学校将导入阳光高校艺术类交互平台,呈送各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作为高考录取依据。
二、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办公布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三、志愿填报
河北省考生可根据个人成绩和志愿,自主报考我校。
贵州、河南、山东、湖南四省,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或《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四、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校考专业合格分数线按不超过各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⑴河北省考生
对报考我校考生,以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
⑵贵州、河南、山东、湖南校考考生
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摄影摄像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五、复核复测
所有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专业能力复测。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措施
1.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告栏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具体收费标准。2019年为6800元/生·年。
2.奖助学金
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年发放奖助学金总额度超过3000万元。
七、监督机制
1.艺术校考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
2.设立专门的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的监督。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历史资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合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学校将及时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公布。
5.监督电话:0514-87972358、15150825644。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664 87971618
摄影类联系人:郝老师、钱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87972336 87975015 87971618
九、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原2019年12月公布《扬州大学2020年摄影摄像类、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外)》废止。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对山东、湖南已报名的音乐类、摄影类考生实行网络考试。现就具体安排作如下说明:
一、考试时间及平台
模拟考试时间:4月20日9:00起至所有考试结束
正式考试时间:考生根据各科目考试时间段自行安排考试
音乐类:4月27日9:00-5月6日18:00
摄影类:第一场5月2日 9:00-10:00
第二场5月2日 15:00-16:00
第三场5月2日 19:00-20:00
第四场5月3日 9:00-10:00
考试平台:小艺帮APP(深圳即构科技有限公司)
成绩发布时间:5月底前
二、考生操作流程
1.山东、湖南已在当地考试院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一张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红底或蓝底)、高考报名号等材料,在手机下载“小艺帮APP”,详细阅读附件2《“小艺帮APP操作说明》,按照系统指引,逐步填写,即可完成小艺帮考试平台注册认证,无需再次缴费。
2.在首页查找“扬州大学”,点击“申请视频考试”→在“报考专业”下选择自己报考专业→点击“考前承诺书”,手抄承诺,签名拍照上传→详细阅读“报考详情”,了解考试信息、考试科目等→点击“去模拟考试”,进行模拟考试→点击“去考试”,开始正式考试。
3.特别提醒:
⑴模拟测试没有时间和次数限制,强烈建议考生多次模拟测试,熟练掌握考试流程和考试要求,演练重要环节,掌握好拍摄距离和角度,以便在正式考试时,使本人画面不失真,确保本人画面上传质量,同时减少手机调试时间,提高答题时间利用率。
⑵为防止考试录制过程出现故障,考生应使用质量较好的手机,在手机内存、电量等性能方面能满足考试时间录制要求。考试前务必关闭手机通话功能和退出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可能会用到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录制现场应有较强的网络信号,否则因此造成的考试录制中断,视为考试失败。
三、考试要求
正式考试前考生须在要求考试时间内完成正式视频录制,提交所有科目的视频,详细见系统内界面提醒。音乐类科目最多进行 3次视频录制,摄影摄像类科目最多进行2次视频录制。录制完毕后,可选择其中最满意的1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
相关专业手机APP网络视频录制科目及要求:
㈠音乐类(声乐)
1.视唱
横屏正面拍摄,系统随机抽取2道视唱题(五线谱与简谱内容一样),根据语音提示,考生准备时间30秒,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演唱限时1分钟。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乐谱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2.主修
竖屏正面全身拍摄,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不超过5分钟,自选曲目,无伴奏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3.加试
选考器乐,根据乐器选择竖屏或横屏拍摄,乐器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人脸、手指和乐器不能离开画面,不超过3分钟,演奏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选考舞蹈,横屏全身拍摄,展示剧目,不超过3分钟。
㈡音乐类(器乐)
1.视唱
横屏正面拍摄,系统随机抽取2道视唱题(五线谱与简谱内容一样),根据语音提示,考生准备时间30秒,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演唱限时1分钟。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乐谱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2.主修
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根据乐器选择竖屏或横屏拍摄,乐器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人脸、手指和乐器不能离开画面,不超过5分钟,演奏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注意事项:乐器演奏时,乐器不得遮挡考生手指演奏动作。
3.加试
选考舞蹈,横屏全身拍摄,展示剧目,不超过3分钟。
选考声乐,竖屏正面全身拍摄,不超过3分钟,无伴奏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㈢音乐类(舞蹈)
1.视唱
横屏正面拍摄,系统随机抽取2道视唱题(五线谱与简谱内容一样),根据语音提示,考生准备时间30秒,准备时间内考生不能离开拍摄范围,准备时间结束后开始正式考试。演唱限时1分钟。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乐谱可通过上下滑动屏幕进行翻页。
2.主修
横屏全身拍摄,请统一穿芭蕾舞服(练功服),根据提示完成基本功展示、剧目表演后,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不能离开画面,不超过5分钟,表演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3.加试
选考乐器,根据乐器选择竖屏或横屏拍摄,演奏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人脸、手指和乐器不能离开画面,限时3分钟,演奏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选考声乐,竖屏正面全身拍摄,限时3分钟,无伴奏演唱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3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㈣摄影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广播影视基础、摄影摄像基础、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分析三门科目,皆有两道题,考生任选一题回答。横屏拍摄,根据语音提示,考生准备时间30秒,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范围,录制画面只允许出现考生一人,考生人脸、手指和草稿纸不能离开画面,只有考生回答问题声音,限时15分钟/题,回答结束后,点击停止录制按钮完成录制,超过15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五、兜底考试
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在4月底前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考生申请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录制视频作品服务。兜底考试时间初定于5月6日下午15:00-16:00。
六、考试纪律
1.考生需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独立完成考试,在进行视频拍摄的时候,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严禁等舞弊行为。
2.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考生号、身份证号、就读中学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3.整个考试过程均有联网公安系统的身份证认证、活体认证、人脸识别等多重身份核验,一旦识别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4.视频上传提交后,系统将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对比、视频技术检测等。新生入学生后我校将统一组织新生入学材料复核及专业能力复测,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成绩发布
5月底前在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招生公告”版块公布专业成绩合格线,在“成绩查询”版块及“小艺帮APP”开通成绩查询、合格证查询。
八、联系方式
招办咨询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90521、87971618
音乐类:0514-87993664,摄影类:0514-87975015
邮箱:ydzb @yzu.edu.cn
信访举报电话:0514-87972358,1515082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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