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语言文字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国际汉语教育硕士研究生,经继续深造可在大学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国家汉办的考试和选拔可以志愿者和汉语教师的身份去国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工作,也可以在国内汉语培训机构、汉语学校及国际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其他部门从事文员工作。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
3.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4.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