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精神,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表演专业戏曲表演招考方向越剧演员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学院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浙江音乐学院(Zhejiang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浙音,座落于浙江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中国第十所独立设置的专门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的前身为1982年开始创办的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建制划转到浙江音乐学院;2014年1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筹建;2016年3月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
校园座落在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20.38亿元(不含征地费)。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并逐步建设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目前,学院共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
学院以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筹建主体基础,根据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等三个一级学科建构学科专业体系,首批拟设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5个专业。现有3个一级学科中,音乐与舞蹈学为省级一流学科A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为省级一流学科B类。音乐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