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和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考生,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均可报考。当然,考生还要符合试点高校自主确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由各高校在其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中公布。
具体来说,拟在我省报考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的考生,首先须已完成去年12月全省统一高考报名。然后,考生需结合自身实际和高校要求,参加试点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报名。各试点高校一般会把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要求,作为考生报考的前置条件,比如学考几个A、几个B等等。同学们务必仔细查看和对比各高校招生简章中的相应内容。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