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龙2017/11/20 15:34:57 为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顺利实施,中共河南省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于2015年10月27日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十五条。
第一条至第四条为实施时间和范围,明确从2015年1月1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4号)之日起开始执行职级晋升工作,并严格界定了实施范围。第五条至第七条为职级的晋升,明确了职级设置为科员级至正处级5个职级,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并对特殊类型的人员及不同年度考核类型时应如何晋升职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八条和第九条为职级晋升的步骤、方法,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权限,主要程序包括初审、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为职级晋升的管理。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为工作要求,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策、做好政策解释等提出明确要求。
《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和《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人员备案汇总表》作为《实施办法》的附件一同印发,以保障《实施办法》的有效落实。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