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计划内中外合作办学的报名时间通常在高考后,预计在6月末7月初,与高考第一批志愿投档时间一致,每年只有一次报名机会。

中外合作办学统招留学项目报名时间:
高考后,随高考第一批志愿投档,每年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具体报考时间以学校所在地区志愿填报时间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报名时间:
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一年有2次开学机会,学生有2个时间段可以报名。
秋季招生时间:4月份~10月底,9月份开学,但9、10月份允许插班入学。
春季招生时间:11月份~次年3月底,3月份开学。
两次招生的时间点,意味着中外合作办学留学项目自主招生常年可以报名,只是入学时间不同而已。
注意:春季招生也是插班生,比秋季入学的学生少学半年语言课程,因此春季招生对学生的语言基础要求更高一些,入学考试难度高一些。但是春季入学可以少交半年学费和半年住宿费,降低留学成本。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留学报名时间,目前全国可以出国留学的院校都还在招生,想要报考的同学,请抓紧时间择校报名。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中外合作录取规则
学校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学校面向湖北省招生的“荆楚优师计划”项目、学前教育(优势特色专业)、财务管理(ACCA方向)专业,均单设院校专业组,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报考财务管理(ACCA方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无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所在省规定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