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就业角度来看,留学认证是在国内就业时证明学历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凭证。许多国内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大型企业在招聘时,会要求留学生提供经过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确保其学历背景符合岗位要求。
2.对于继续深造而言,如在国内攻读更高学位,留学认证是必不可少的。在报考国内研究生或申请博士学位时,经过认证的留学学历有助于顺利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
3.在一些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定中,留学认证也被视为必备条件。例如医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以及教师职称评定等。
4.留学认证有助于享受国内的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在一些城市的落户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经过认证的留学生学历才能能够为其提供便利和支持。
港澳地区留学认证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永久性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地区居民需提供:台胞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
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
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成绩单: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学习期间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开具的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翻译件:
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成绩单为外文,需提交中文翻译件原件,翻译件需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其他材料:
在境内高校就读期间到港、澳高校学习获得港、澳学历学位证书者,需提供境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办理流程:
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台湾地区学位认证申请表》,申请人一般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并经翻译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认证书。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