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业统考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市教育考试院统筹组织,各考点学校具体实施。除纳入普通类批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外,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重庆相应科类专业统考。
1.考试科类。重庆专业统考开设有: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科类涵盖招生专业详见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公布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本市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应表》)。
2.考试安排。重庆2025年专业统考将于2024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陆续举行。各专业科类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考点设置待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规模等编排确定并及时发布,考生的笔试类科目具体参考地点(考场、座位)、面试类科目考试时段等由市教育考试院随机安排并及时提供考生查询,具体以专业准考证公布为准。各科类考试科目、分值和要求等按《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专业准考证和考生参考指南。不同科类中的相同考试科目兼报考生不重复考试。
一、素描
(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对物像的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
(三)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整体性强,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及刻画能力;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二、色彩
(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对物像色彩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三)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合理、色调明确、色彩丰富、整体关系好、形色结合得当,具有一定的刻画能力和美感;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位置、形状、数量等均不得改变,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
三、速写
(一)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对物像动态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组合人物动态、人物动态与环境的组合。
(三)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考试用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布局合理、形体结构比例准确、表现生动、造型完整,所有形态必须在同一卷面上完成;
3.按所提供的图片或文字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禁止在卷面上使用定画液、喷剂等胶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