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艺术统考/联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以下是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及分值:
一、音乐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
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四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若选择声乐,则声乐240分)。
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也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75分。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
二、舞蹈类
舞蹈类考试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即兴30分、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
三、表(导)演类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类:考试可能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等科目,总分为300分(具体分值分配可能因考试要求而有所不同)。
服装表演类: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等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类:考试可能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等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五、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包括色彩、素描、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六、书法类
书法类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
七、戏曲类
戏曲类分为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方式实施。
2025年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类别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执行。各类别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195分,专科专业合格线为180分。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2025年福建省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和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采取“现场面试评分”形式,即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科目)和播音与主持类采用“考评分离”形式,即先组织考生现场录制音视频,后组织评委根据录制的音视频对考生考试表现进行评分,考试现场不安排评委。
未取得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批次相关专业。参加有关高校经批准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须取得2025年福建省相应类别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除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高校不得针对福建省考生组织校考。凡未经批准擅自针对福建省考生组织校考的,福建省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所有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