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条件、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统考考生和单考考生须在高考报名过程中,同时进行文化课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名工作程序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4〕17号)文件执行。
戏曲类专业考生在完成北京市高考报名后,需按照相关专业组考院校通知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报名、缴费等工作。艺术类专业校考一般从2025年1月初开始,报名考试要求由相关招生院校研究制定,考生需密切关注。
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1日,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选报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第二阶段时勾选“参加艺术类统一考试”,并选择相应科类(方向)。
高校招生专业范围包含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招生时是否使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相关艺术类专业可分为两类。
1.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8个专业和《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专业目录》中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等16个专业,不再进行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7个艺术类考试科类下设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招生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实际,对考生专业能力提出艺术科类相对应的专业要求,并使用北京市统考成绩、省际联考成绩或高校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对于专业目录中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相关普通本科招生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相关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须使用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
3.健美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招生高校不再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4.艺术类招生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北京市艺术类统考科类,原则上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对应一个全市统考科类。考生应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以及艺术专业特长和潜力,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专业目录》,及时关注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特别是相关专业与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等要求,准确选报全市统考考试科类,避免报错考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