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冰雪舞蹈表演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舞蹈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2月28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市前进大街与和平西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一、关注天气,切勿迟到
考生应及时关注天气情况,注意防寒保暖和交通安全。考生要提前安排好食宿等事项,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避免因天气原因和路上无法预知的交通情况造成考试迟到。考试期间,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请自觉遵守。
二、带好物品,做好准备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进入考点,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2023年河北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有关工作安排及考生健康考试须知》并自觉遵守。
特别提醒:带入考场的物品必须符合考试要求,除参考证件、测试所需伴奏光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比如明令禁止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物品,千万不要带入考场。考生须自备练功服等服装,不允许带伴奏人员和伴舞,“个人作品表演”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CD音频光盘(伴奏光盘须是CD或MP3格式,不能为DVD格式,且只录单曲)或U盘(音频须是MP3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测试结束后,带齐个人物品离开考点,避免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