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内交了社保通常不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通常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学生,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在择业期内也可被视为应届毕业生。然而,一旦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就意味着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其档案和组织关系等也都会移交到公司或当地人才市场保管,从而不再符合应届毕业生的定义。
具体来说,应届毕业生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该年度即将毕业,但是尚未拿到毕业证的高校学生。
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规定的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毕业生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那么就不再符合“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条件,因此不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正式的约束性文件,所以即使在校园招聘时签订三方协议,也不会改变应届生的身份。但是,一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的缴纳记录就证明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和组织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从而失去应届生的身份。
综上所述,择业期内交了社保的毕业生通常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如果需要更详细或具体的解释,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单位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一、应届毕业生的定义
应届毕业生通常指的是在毕业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例如,对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他们在2024年内就是应届毕业生。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到就业、公务员考试等场景时,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可能会更加灵活。
二、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
一般来说,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通常是两年或三年,具体取决于政策或招聘单位的规定)内,如果学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他们仍然可以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这段时间被称为“择业期”。在择业期内,学生的档案、组织关系等通常还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因此他们仍然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三、政策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参考相关政策或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例如,有些地区或单位可能将择业期延长至三年,而有些则可能只认可毕业当年为应届毕业生。
四、特殊情况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对于留学生来说,他们在国外取得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后回国,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如两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也可能被视为应届毕业生。但这一规定也取决于具体招聘单位的要求和地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