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5年1月5日公布,其他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艺术统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地汇总后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
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省级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百分制计分。
音乐类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对标分类、集体定档、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
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实行网上评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实行现场评分。
音乐类和表(导)演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试一次,评分结果通用,按照该科目在不同方向中的分值占比折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