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时至11月2日17时
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2.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有关信息,要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并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务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
特别提示:
已完成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考生,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支付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3日9时至11月6日17时
现场确认要求
1.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的证件及证明等原件(证件证明材料均要配有相对应的考生照片),到考区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电子摄像等,主动接受报名单位的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4.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特别提示:
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请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直至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重要信息。
资格审查与审核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我市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资格审核的要求,强化报名管理,严格资格审查,严把报名关口。
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育行政、公安等有关部门,逐一比对考生的学籍、户籍等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可以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应届毕业生
须于2022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届毕业生
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
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
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的规定。
特别提示:
在我市定居的外籍或港澳台籍考生、报考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不得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
特别提示: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