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等6个科类范围内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推动艺术类各科类省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进行考试。从2025年起,我省将在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中实行考评分离,并逐步扩大到音乐类、舞蹈类省统考。
3.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时间:11月30日素描8:30-11:30、速写(综合能力)14:00-16:00;12月1日色彩8:30-11:30。
书法类考试时间:12月1日书法临摹13:00-14:30、书法创作15:30-17:00。
4.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开始,面试(视唱、声乐、器乐)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笔试时间为12月8日,笔试(听写、乐理)地点在沈阳市标准化考点。
5.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开始,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桃仙校区)。
6.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开始,笔试时间为12月8日,面试及笔试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7.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可于开考前5天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自行打印2025年各科类省统考准考证,查询本人省统考笔试及面试的考试信息及应试相关要求等。
8.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2025年相应科类省统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9.请考生注意考试时间和要求,自备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10.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信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进入考点。考生仅可佩带机械类指针式手表,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
1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如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政策、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各科类合格分数线等信息。
13.我省不发放艺术类纸质考生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考生成绩单。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并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现场资格审核和采集身份验证信息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各市须于2024年11月1日16:00前完成考生报名的最终确认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15号)规定,凡属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还须参加辽宁省或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含省际联考),须在报考类型中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名。
艺术类考生若同时参加高职单招、残障考生特殊教育单独招生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考试报名,请在“兼报其他报考类型”中选择其他相应报考类型。
辽宁省分别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省统考各科类及方向。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主副项,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主副项内容确定后不允许反向选定。
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