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1.巨额赔款本息合计达白银9.8亿两,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负担;
2.《辛丑条约》关于禁止中国人民反侵略和允许帝国主义在华驻军的规定,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
3.外国使团成为清政府的太上皇,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从此,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1)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在此后的39年里,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2)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3)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4)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国家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从此,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秩序的完全确立,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了.
《辛丑条约》的签订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彻底成为“洋人的朝廷”、“洋人的走狗”,彻底成为帝国主义在华势力的代表人和统治工具,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了。《辛丑条约》确定的巨额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清政府不堪负担,只得允许各地增加各种税捐,把赔款负担转嫁到全国人民头上,并指定各省分摊赔款数目,最多的江苏、四川、广东分别摊赔250万、220万、200万两,最困难的贵州也摊到20万两,总计各省每年共摊赔1880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