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普通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盲聋哑残疾生单招、消防救援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等类型的考生。
以上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在河南省高考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河南省报名:
(1)具有河南省户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2)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河南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招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就读学校正式学籍。
(3)在河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4)在河南省定居且持有河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在河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外国人。
(5)在河南省就读,取得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网络空间安全少年生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应届毕业生,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6)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河南省普通高招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