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至28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0日9时至11日17时)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北京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至4日17时
本阶段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还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如考生因户口进京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已符合在京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相关考试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向报名单位或区高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录取和高校学籍注册工作,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之后,到新生入学报到之前不应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因考生未及时报告信息变更情况而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4〕 16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