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动词的类型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动作行为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如“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查、认识”等。
心理活动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
能愿动词:表示能够、愿意这些意思,如“能、要、应、肯、敢、得(dei)、能够、应该、应当、愿意、可以、可能、必须”等。
趋向动词:表示趋向,如“来、去、上、下、进、出、上来、下去、出来、回来、起来、去”等。
判断动词:如“是”,用于判断或确认。
存现动词:表示存在、变化或消失,如“有、在、存、发生、演变、发展、生长、死亡、消灭”等。
系动词:不能独立作谓语,必须与表语一起构成谓语,如“be”。
助动词:本身没有词义,不能独立作谓语,只能和实义动词一起构成谓语,表示时态、语态等特征。
情态动词:本身有一定意义,但不能独立作谓语,必须和实义动词一起构成句子的谓语,表示说话人的情感和语气。
此外,根据动词的“价”(即动词能够联系几个变元),动词还可以分为一元动词、二元动词和三元动词等,这些分类基于动词在句子中的语法功能和所能搭配的词汇数量。
汉语绝大部分动词都可以采取二分法的原则,把它们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两类。其划分的标准,就是依据动词和宾语的关系这一基本原则。这是最简单,也是最稳妥的办法。但是,这种办法也并非万能的,如对待「助动词」这类词就显得很无奈。助动词在句中的作用和副词很相似,但它并不是副词。因此,在上古汉语动词分类问题上,也只好将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与助动词分开,使之鼎足而三。及物动词最主要的语法特点是能带受事宾语,还能作定语。不及物动词经常单独作谓语,一般不带受事宾语。助动词就是辅助性动词,处于谓语动词或谓语形容词之前,表示可能、意愿、应该及被动意义并对动词进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