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统考)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河北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全省统一考试(简称对口升学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河北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下同)和技工学校毕业(含应届)。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河北参加高考报名条件:
在河北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参加河北高考报名,除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河北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河北的报名资格。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下载)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河北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高考报名结束后至录取结束前,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民族、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不得更改,以免对高考、录取及就业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