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在校生报名报考。
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10月10日至22日开展报名相关工作,10月25日至11月5日进行科目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二)社会考生报名报考。
社会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报考,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
首次报名的社会考生。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社会考生注册”注册考籍,通过初审后,携带初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二次现场确认。
已有考籍的社会考生。如本人考籍号未绑定手机号码,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有考籍考生注册”绑定手机号码(若手机号码有变,按该步骤重新绑定)。
凡已有考籍并完成手机号码绑定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考籍信息,若考籍信息无误,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如需修改考籍关键信息,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社会考生须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科目报考并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考成功,逾期不再补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2月2日至12月15日。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社会考生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缴费标准。
广西2024年下半年学考报考费为10元/科。
一、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一)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
(二)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在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二、其他事项
已完成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考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切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