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性:改革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政治上,整顿吏治,推行俸禄制、三长制等,加强了中央集权;经济上,实施均田制和新的租调制,促进了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文化上,迁都洛阳,大力推行汉化政策,如改汉姓、讲汉话、穿汉服、与汉族通婚等,促进了民族融合。
汉化导向:这是孝文帝改革最为突出的特点。通过一系列汉化措施,鲜卑族从语言、服饰、姓氏、习俗等方面全面向汉族学习,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推动了鲜卑族的封建化。
系统性:各项改革措施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例如,均田制的推行需要配套的基层管理制度,于是设立了三长制;而汉化政策中的迁都洛阳,又为其他汉化措施的实施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自上而下:改革是由孝文帝及其统治集团主导推动的,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计划性。孝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坚定地推行改革,确保了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长期性和渐进性: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阶段进行。前期主要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建设和经济改革,后期重点推进汉化政策,改革过程持续了较长时间,逐步深入。
创新性:孝文帝改革在很多方面都有创新之举。如均田制是土地分配制度的创新,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是基层管理体制的创新,这些创新举措适应了当时的社会发展需求。
1、制定官吏俸禄制。孝文帝改革实行的俸禄制,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整顿吏治、惩办贪污,使北魏吏治状况开始明显好转。
2、变革税制。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
3、颁俸禄制。孝文帝改革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次年颁行的均田令中,又规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职高低给一定数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买,离职时移交下任。
4、改革官制。太和年间,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标准,将代北以来的鲜卑贵族定为姓、族,姓为高,族次之,其中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班定姓族,使鲜卑贵族与汉士族得以进一步结合。
5、孝文帝改革行均田制。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别。露田种植谷物,不得买卖,七十岁时交还国家。桑田种植桑、榆、枣树,不须交还国家,可以出卖多余的部分,买进不足的部分。还授土地时对老少残疾鳏寡都给予适当的照顾。
6、改汉姓。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复姓),改为单姓。